2006年3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乌鲁木齐:严禁医疗单位下达创收指标
邢静

  从今年起,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不再向医疗单位下达经济收入增长指标,同时也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。
    据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介绍,此规定包括严禁各医疗单位对药品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“开单提成”等办法,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,严禁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;同时还将对医院每月临床用药升幅在50%以上的非中标药品进行跟踪监控。